關于實施工作日機動車尾號限行 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為加強縣城區空氣環境治理,共建大西安,緩解城市道路交通壓力,減少機動車尾氣排放對空氣質量的影響,按照咸陽市工作日機動車尾號限行有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關規定,經涇陽縣政府同意,縣城區與西安、咸陽同步實施工作日機動車尾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特通告如下:
一、限行時間 2021年9月6日(周一)起,工作日7:00—20:00,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除外,若公休日因法定節假日調整為工作日的不限。
二、限行區域 211國道(吉元大街)以東,建立環島以西,北環路(不含北環路)以南,崇實中學(原涇陽中學)南門以北區域。
三、限行規則 每日限行兩個車牌(含臨時)尾號(若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車牌最后一位數字為準)的機動車,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四、以下類型不受限行措施影響 1、懸掛新能源專用號牌的新能源汽車。 2、公共汽車、巡游出租車、新能源網絡預約出租車及快捷貨運出租車。 3、肢體殘疾人駕駛的殘疾人專用車。 4、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學校車輛、單位通勤車、殯儀館殯葬車。 5、9座以上(不含9座)中、大型客車,持有交通運輸部門核發的證件的旅游客車和公路客車,在郵政管理部門備案并核發專用備案標識的快遞運送車輛,經民政部門核準,噴涂專用標識的民政救助專用車輛。 6、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軍車、警車、防汛車、應急搶險車、運鈔車、醫療廢物轉運車、清障車、噴涂統一標識的行政執法車輛和交通事故保險勘察車以及防汛、應急車輛、清障專用車、園林、環衛、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 7、“綠色通道”車輛(即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包含糧油、新鮮蔬菜水果、鮮活水產品、活體畜禽、新鮮肉、蛋、奶等),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通行證,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8、“使”“領”字號牌車輛及經批準臨時入境的車輛。
五、外阜車輛進入限行區域的,按本通告執行。
六、違反本通告,由公安交警、環保、交通運輸等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糾正查處。
七、咸陽市生態環境局涇陽分局、涇陽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涇陽縣交通運輸局可根據交通實際、空氣污染實際情況,適時調整交通限行管理的區域、時段和尾號限行措施,并提前向社會發布。
八、本通告自2021年9月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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