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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 簡化省級醫療保障經辦服務管理流程 方便省本級參保患者住院就醫結算 我省進一步簡化省級醫療保障服務管理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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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 08:59 上傳
本次簡化的3項省級醫療保障服務管理事項分別是:自2021年1月1日起,省醫療保障經辦服務中心結算支付不再預留服務質量保證金;自2021年1月1日起,省級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收治省本級參保住院患者,入院時按三級醫療機構不超過2000元、二級醫療機構不超過800元、一級醫療機構不超過500元收取住院押金,參保患者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超過住院押金5倍及以上的,可根據個人賬戶余額情況酌情增加押金數額;參保患者出院結算時,個人負擔部分優先使用個人賬戶資金支付,省級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不得強制患者使用其他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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