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藥品監管,保障公眾用藥安全,近日,陜西省藥監局組織全省各級藥品監管部門開展藥品抽驗。經抽驗并核查確認,共8批次藥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不符合規定項目主要為性狀、檢查、浸出物、含量測定等。 抽檢結果顯示,陜西新宇醫藥有限公司生產的諾氟沙星膠囊、陜西漢唐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復方丹參片,檢查不符合規定。檢驗機構為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西安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西咸新區西張藥店有限公司生產的鹽車前子、雁塔區神農堂中藥店生產的焦麥芽、洛南縣友好醫院生產的鹽杜仲,性狀不符合規定。檢驗機構分別為西安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和商洛市藥品檢驗所。 西安市雁塔區健康中藥店生產的首烏藤、老百姓大藥房連鎖(陜西)有限公司西安長安中路店生產的炙甘草,含量測定不符合規定,檢驗機構為西安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三原縣藥材公司第二門市部生產的制白附子,浸出物不符合規定,檢驗機構為咸陽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以上檢驗依據分別為《中國藥典》2015年版一部、二部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檢驗補充檢驗方法和檢驗項目批準件(批準件編號:2008010)。對本次抽驗結果不符合規定藥品涉及的相關單位,相關市(縣、區)藥品監管部門已采取必要控制措施,正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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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6 09:42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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