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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31 16:07 上傳
興平一男子騎著摩托車來到交警隊給車輛辦過戶,咨詢中民警聞到其身上有酒味,加上其前言不搭后語的狀態,民警遂拿來酒精檢測儀證實其確為酒駕。結果該男子業務沒辦成,先把自己送進了拘留所。 10月28日中午11時許,興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西吳中隊院內,一名中年男子將騎來的摩托車停好后走進值班室,詢問民警車輛過戶需要準備哪些手續。“我給他耐心解釋辦理流程,但總感覺該男子說話前言不搭后語,有些神志不清,走近一聞,發現其身上有一股酒味。”10月30日,西吳中隊民警晁小寶告訴華商報記者,這名自稱劉某的男子說自己從附近的田阜鎮家中騎了五六公里摩托車趕來,詢問其是否飲酒,他回答沒喝,隨后又稱自己不辦手續了,想離開。 控制劉某后,晁小寶立即將此事向領導匯報,并拿來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劉某先是表示自己氣短,吹不動,又一再聲稱自己只是來辦證。我們勸他先做個酒精測試再看。”晁小寶稱,經檢測,呼氣式酒測儀檢測數值為51毫克/100毫升,劉某行為屬于酒駕。 隨后,民警要求出示駕駛證,劉某謊稱沒帶,經過民警查詢發現其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目前,交警部門依據相關法律對其車輛暫扣,并處以罰款1500元,行政拘留3日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