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8月1日起,全省醫保扶貧政策統一調整了!(以出院時間為準):
參加醫保個人繳費實行財政補貼政策。農村特困人員和未納入建檔立卡范圍的農村低保對象參加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由醫療救助資金資助參保。其他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個人繳費由省市縣財政給予適當補貼,補貼后剩余部分由貧困人口自己繳納。
基本醫保住院報銷比例提高10個百分點(最高不超過90%)。
大病保險起付線按照統籌地區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執行。大病保險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全面取消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封頂線。
在村衛生室、鎮衛生院門診看病取消一般診療費個人負擔部分,由基本醫保全額報銷。
門診特殊慢性病患者年度報銷封頂線提高20%。
住院合規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補充醫療保障)三重保障制度報銷后報銷比例不低于80%。
年度醫療救助限額內目錄范圍個人自付住院費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
在市域內定點醫療機構及政務大廳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報銷實行“一站式”即時結算,貧困人口出院時只需結清個人自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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