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農村的紅白喜事、聚餐不能隨便搞了。為預防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發生,陜西省食藥監局日前出臺《陜西省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辦法》,規定自11月1日起,農村集體聚餐實行報告登記制度,并對鄉村廚師實施備案管理制度。
農村集體聚餐是指在家庭或非食品經營場所舉辦的一次就餐人數在50人以上,并主要由鄉村廚師、流動餐車或舉辦者自行承擔加工烹飪的婚喪嫁娶、喬遷祝壽、子女升學等農村集體聚餐活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轄區農村集體聚餐活動的登記、技術指導、廚師管理和教育培訓等工作。
《辦法》規定,農村集體聚餐實行報告登記制度。聚餐人數50人(含50人)以上提前3天向本村食品安全協管員報告,報告內容包括舉辦人、承辦者基本情況、聚餐時間、地點、人數和人員來源、場地衛生條件、菜譜等。村食品安全協管員接到報告后,做好相關登記,并與聚餐舉辦者簽訂《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承諾書》,報告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就餐人數在200人(含200人)以下的,由本村食品安全協管員進行現場指導;就餐人數在200人以上的由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派監督員進行現場指導。衛生條件較差或設施設備嚴重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禁止舉辦集體聚餐活動。
同時,對鄉村廚師實施備案管理制度。鄉村廚師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
聚餐食品須按品種留樣。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容器內,冷藏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克。(記者李琳) |